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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早點發現這個網站的
星期二, 1月 23, 2007
星期一, 1月 22, 2007
星期日, 1月 21, 2007
台灣高鐵初體驗
終於要來坐高鐵了, 今天我要坐的是 418次到板橋, 再坐 425次回台中, 因為 417次比 418次早了 6分鐘進站, 所以我就跑到對面月台拍照片去了
碰巧拍到 EMU100 (這是 forgetta告訴我的, 我只是個偽鐵道迷)
車來了
這趟去程是坐商務艙, 不過我覺得裡面空氣品質不太好, 坐到後來會愛睏, 相較之下回程坐普通艙時卻覺得空氣清爽, 雖然人家說什麼二氧化碳濃度偏高, 不過我在想會不會是商務艙的地毯吸附了怪味?
商務艙的 2+2 坐起來真的很寬敞
行李架
客艙外的販賣機和廁所
新竹站到了, 看起來應該是個很漂亮的車站
桃園站到了, 可是月台在地下, 完全看不到外面的景色, 話說我總覺得鐵路地下化很沒意思, 地底下給通勤列車跑就好了咩, 高架才是王道啊
不到一小時就到板橋了
回程坐普通艙, 2+3 的座位, 雖然椅子窄了點, 不過也不能說難坐, 主要是差在兩個人中間的扶手是共用的, 座位間的前後距離應該跟商務艙一樣吧, 對我這個長腿族還是頗舒服
感覺上新竹以北時速似乎只有 250km/h 左右, 台中到新竹這段比較快
覺得跑馬燈應該多顯示一點速度, 一直在報天氣實在沒意思, 看數字在那邊跳跳跳也好 - 看到 299km/h 感覺真的很爽 XD
整體而言感覺都不錯, 要是票價可以再低一點就好了, 台北台中 500元我應該就跳槽了吧
碰巧拍到 EMU100 (這是 forgetta告訴我的, 我只是個偽鐵道迷)
車來了
這趟去程是坐商務艙, 不過我覺得裡面空氣品質不太好, 坐到後來會愛睏, 相較之下回程坐普通艙時卻覺得空氣清爽, 雖然人家說什麼二氧化碳濃度偏高, 不過我在想會不會是商務艙的地毯吸附了怪味?
商務艙的 2+2 坐起來真的很寬敞
行李架
客艙外的販賣機和廁所
新竹站到了, 看起來應該是個很漂亮的車站
桃園站到了, 可是月台在地下, 完全看不到外面的景色, 話說我總覺得鐵路地下化很沒意思, 地底下給通勤列車跑就好了咩, 高架才是王道啊
不到一小時就到板橋了
回程坐普通艙, 2+3 的座位, 雖然椅子窄了點, 不過也不能說難坐, 主要是差在兩個人中間的扶手是共用的, 座位間的前後距離應該跟商務艙一樣吧, 對我這個長腿族還是頗舒服
感覺上新竹以北時速似乎只有 250km/h 左右, 台中到新竹這段比較快
覺得跑馬燈應該多顯示一點速度, 一直在報天氣實在沒意思, 看數字在那邊跳跳跳也好 - 看到 299km/h 感覺真的很爽 XD
整體而言感覺都不錯, 要是票價可以再低一點就好了, 台北台中 500元我應該就跳槽了吧
星期五, 1月 19, 2007
星期二, 1月 16, 2007
不被祝福的台灣高鐵
台灣高鐵, 這個即將改寫台灣交通方式, 城市發展的重大建設, 似乎打從一開始就不被祝福 (至少不被某群人祝福), 尤其是原定通車時間的前年起, 負面新聞就不斷
有的人說什麼歐日混血系統安全有問題, 還有地層下陷的問題, 從前年起, 我就看到一群完全外行的政客, 名嘴, 好像以專家自居似的, 在媒體上侃侃而談, 然後今年初高鐵終於通車了, 打開電視, 幾乎全部都是負面評論, 受媒體影響的外行人們, 也跟著罵聲不絕, 哈, 真是太好笑了
這個世界上, 除了日本, 法國, 德國這幾個高速鐵路原生國, 其他國家的高鐵都是混血, 就算是德法, TGV 和 ICE 也是互相駛入他國境內, 同樣要和其他國家的鐵路系統整合, 把混合系統等於不安全的人, 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地層下陷對土木工程師來說也不是什麼新鮮的課題, 會說什麼高鐵變雲霄飛車的人實在是完全無視於工程師們的專業
通車試營運初期的一片混亂, 包括低能的票務系統, 還有人員應變能力不足, (不過倒也沒有什麼行車安全上的錯誤) 當然是該抓來打屁股, 不過在我看來, 台灣的媒體們與其說是監督, 不如說是仇視, 高鐵出越多狀況越好, 主播們報導高鐵負面新聞時那種帶有惡意的笑臉, 讓我相信他們巴不得高鐵站內遍地屍體
說穿了其實這種心態還是源自於政治上的仇恨, 我就聽過身旁的人, 明明完全不認識台灣高鐵董事長殷琪卻罵她 bitch, 只因為她的親綠, 在這種仇恨的心態下, 衍生出來的就是像聯合報的 3秒停車這種新聞, 前幾天, 居然有中天的記者在新竹站故意按下警鈴, 歐, 其實也沒有什麼好 "居然" 的, 反正台灣的媒體向來是製造業
台灣高鐵啊, 雖然有這麼一群仇視妳的人們, 不過台灣還是有另一群不同的人, 我們打從心底願妳能更加完美, 祝福妳
有的人說什麼歐日混血系統安全有問題, 還有地層下陷的問題, 從前年起, 我就看到一群完全外行的政客, 名嘴, 好像以專家自居似的, 在媒體上侃侃而談, 然後今年初高鐵終於通車了, 打開電視, 幾乎全部都是負面評論, 受媒體影響的外行人們, 也跟著罵聲不絕, 哈, 真是太好笑了
這個世界上, 除了日本, 法國, 德國這幾個高速鐵路原生國, 其他國家的高鐵都是混血, 就算是德法, TGV 和 ICE 也是互相駛入他國境內, 同樣要和其他國家的鐵路系統整合, 把混合系統等於不安全的人, 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地層下陷對土木工程師來說也不是什麼新鮮的課題, 會說什麼高鐵變雲霄飛車的人實在是完全無視於工程師們的專業
通車試營運初期的一片混亂, 包括低能的票務系統, 還有人員應變能力不足, (不過倒也沒有什麼行車安全上的錯誤) 當然是該抓來打屁股, 不過在我看來, 台灣的媒體們與其說是監督, 不如說是仇視, 高鐵出越多狀況越好, 主播們報導高鐵負面新聞時那種帶有惡意的笑臉, 讓我相信他們巴不得高鐵站內遍地屍體
說穿了其實這種心態還是源自於政治上的仇恨, 我就聽過身旁的人, 明明完全不認識台灣高鐵董事長殷琪卻罵她 bitch, 只因為她的親綠, 在這種仇恨的心態下, 衍生出來的就是像聯合報的 3秒停車這種新聞, 前幾天, 居然有中天的記者在新竹站故意按下警鈴, 歐, 其實也沒有什麼好 "居然" 的, 反正台灣的媒體向來是製造業
台灣高鐵啊, 雖然有這麼一群仇視妳的人們, 不過台灣還是有另一群不同的人, 我們打從心底願妳能更加完美, 祝福妳
星期一, 1月 15, 2007
不甘不願的路權歸還
1/12, 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 550cc 以上的重型機車路權將比照小型汽車, 說真的我實在看不懂條文確切的意思, 不過根據網友的解釋, 250cc 以上可行駛快車道 (也就是從愚蠢的汽機車分流思維解脫), 快速道路, 不需兩段式左轉, 550cc 以上兩年後評估開放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不甚滿意, 但還是可喜可賀, 二輪族被剝奪的路權終於拿回來了一些, 只是這個修正案讓我有點感想
台灣現行的機車牌照分成三級: 輕型 (~49cc), 普通重型 (50cc ~ 249cc), 大型重型 (250cc~), 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會跑出 550cc 來
在日本, 125cc 以上 (普通二輪, 大型二輪) 即可行駛高速道路 (高速公路), 所謂的 125cc 以上, 實際上指的就是 250cc 級 (世界各國普遍的規格就是如此), 250cc 的動力適不適合上高速公路也許還有討論空間, 不過 400cc 級 (也就是 250cc 以上, 也就是目前所謂的大型重型) 絕對是遊刃有餘
也許立法者是用汽車的眼光來看, 認為 400cc 動力不足, 不過汽車和機車的馬力重量比差太多了, smart fortwo (698cc) 絕對跑不過 400cc 的機車, 再者, 一般機車的排氣量, 也沒有 550cc 這種數字,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 立法者根本完全不了解機車, 因為立法者的無知, 所以才會冒出要求機車前後各掛一張車牌的智障意見 (全世界也只有中國幾個極少數國家這麼做, 好的不學偏偏去學落後國家的做法)
對於重車開放之後的相關規定, 交通部和警政署的官員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沒有全面的檢討整個交通法規的合理性, 絕大多數的立委也是完全不懂機車*, 把重型機車當作洪水猛獸, 這群人當然只能做出狗屁不通的法案
總之就看著辦吧, 希望事情朝好的方向發展
*: 感謝前台聯立委陳建銘, 以及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對重型機車路權的努力
第九十二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附帶決議事項
1.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六個月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公告施行後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道路。
2.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公告施行後考慮可行性開放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可行性。
3. 其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懸掛兩面車輛牌照。
不甚滿意, 但還是可喜可賀, 二輪族被剝奪的路權終於拿回來了一些, 只是這個修正案讓我有點感想
台灣現行的機車牌照分成三級: 輕型 (~49cc), 普通重型 (50cc ~ 249cc), 大型重型 (250cc~), 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會跑出 550cc 來
在日本, 125cc 以上 (普通二輪, 大型二輪) 即可行駛高速道路 (高速公路), 所謂的 125cc 以上, 實際上指的就是 250cc 級 (世界各國普遍的規格就是如此), 250cc 的動力適不適合上高速公路也許還有討論空間, 不過 400cc 級 (也就是 250cc 以上, 也就是目前所謂的大型重型) 絕對是遊刃有餘
也許立法者是用汽車的眼光來看, 認為 400cc 動力不足, 不過汽車和機車的馬力重量比差太多了, smart fortwo (698cc) 絕對跑不過 400cc 的機車, 再者, 一般機車的排氣量, 也沒有 550cc 這種數字,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 立法者根本完全不了解機車, 因為立法者的無知, 所以才會冒出要求機車前後各掛一張車牌的智障意見 (全世界也只有中國幾個極少數國家這麼做, 好的不學偏偏去學落後國家的做法)
對於重車開放之後的相關規定, 交通部和警政署的官員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沒有全面的檢討整個交通法規的合理性, 絕大多數的立委也是完全不懂機車*, 把重型機車當作洪水猛獸, 這群人當然只能做出狗屁不通的法案
總之就看著辦吧, 希望事情朝好的方向發展
*: 感謝前台聯立委陳建銘, 以及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對重型機車路權的努力
第九十二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附帶決議事項
1.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六個月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公告施行後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道路。
2.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公告施行後考慮可行性開放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可行性。
3. 其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懸掛兩面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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