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08, 2005

火大

清明節晚上從台中回新竹, 在三線道上, 我正使用著狗屁不通的汽機車分流思維的台灣交通法規最近幾年最新恩賜給我的卑微的路權, 在三線道的最外側車道行駛, 偏偏就有輛汽車要在空曠的三線道馬路上硬是從我車身旁剪線超車

馬的, 路面那麼空曠, 我使用我卑微的路權也礙到你了? 看到機車和你同車道腦子就充血了? 騎機車就犯賤得被你們四輪逼到路肩和障礙物搏命? 騎機車就犯賤得被你們四輪在公道上搏殺? 騎機車的就不是人命?

這不是第一次了, 我以前還遇過故意從內側車道跨兩個車道到我車身旁晃一下再揚長而去的, 小小的 scooter 根本承受不了這種側風, 馬的, 這種殺人狂憑什麼拿到駕照?

一群王八蛋, 祝你們早點死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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